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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示公告 >> 正文 2010年09月08日 星期三 庚寅年(虎)八月初一
关于委托行政许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9 11:48:26    点击数:732

省安监局已将A类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以下设区市安监局实施:

南昌市安监局、九江市安监局、景德镇市安监局、萍乡市安监局、新余市安监局、鹰潭市安监局、宜春市安监局、抚州市安监局、上饶市安监局、吉安市安监局、赣州市安监局。

B类委托事项,委托以下县级安监局实施:

东湖区安监局、西湖区安监局、青云谱区安监局、青山湖区安监局  湾里区安监局、南昌县安监局、新建县安监局、安义县安监局、进贤县安监局、红谷滩区安监局、英雄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桑海开发区安监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安监局、庐山区安监局、浔阳区安监局、九江县安监局、瑞昌市安监局、武宁县安监局、修水县安监局、永修县安监局、德安县安监局、星子县安监局、都昌县安监局、湖口县安监局、彭泽县安监局、庐山管理局安监局、共青城开发区局安监局、珠山区安监局、昌江区安监局  乐平市安监局、浮梁县安监局、景德镇市高新开发区局安监局、安源区安监局、湘东区安监局、上栗县安监局、芦溪县安监局、莲花县安监局、渝水区安监局、分宜县安监局、仙女湖区局安监局、新余市经济开发区局安监局、月湖区安监局、贵溪市安监局、余江县安监局、龙虎山风景区管理局、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局、袁州区安监局、丰城市安监局、樟树市安监局、高安市安监局、奉新县安监局、万载县安监局、上高县安监局、宜丰县安监局、靖安县安监局、铜鼓县安监局、临川区安监局、南城县安监局、南丰县安监局  黎川县安监局、崇仁县安监局、乐安县安监局、宜黄县安监局、金溪县安监局、资溪县安监局、东乡县安监局、广昌县安监局、抚州市金巢经济开发区局安监局、信州区安监局、上饶县安监局、德兴市安监局、广丰县安监局、玉山县安监局、铅山县安监局、横峰县安监局、弋阳县安监局、余干县安监局、万年县安监局、波阳县安监局、婺源县安监局、上饶市经济开发区局安监局、三清山管委会局安监局、吉州区安监局、青原区安监局、吉安县安监局、吉水县安监局、井冈山市安监局、峡江县安监局、 新干县安监局、永丰县安监局、泰和县安监局、遂川县安监局、万安县安监局、安福县安监局、永新县安监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局安监局、章贡区 安监局、赣县安监局、南康市安监局、信丰县 安监局、瑞金市安监局、大余县 安监局、上犹县 安监局、崇义县安监局、安远县安监局、龙南县 安监局、定南县 安监局、全南县 安监局、宁都县 安监局、于都县 安监局、兴国县安监局、会昌县安监局、寻乌县 安监局、石城县安监局。

 

                           省安监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一、委托至设区市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A类)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省属以下企业投资额1000万以上的露天矿山、露天采石场(矿)及其尾矿库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至4000万元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至5000万元的其他高危险和安全风险较大的项目许可,委托至设区市安监部门审查

2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省属以下企业投资额1000万以上的露天矿山、露天采石场(矿)及其尾矿库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至4000万元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投资额1000万至5000万元的其他高危险和安全风险较大的项目许可,委托至设区市安监部门验收

3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除外)

除省属、中央驻赣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之外,省属以下单位人员许可委托至设区市安监部门认定

4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省属以下露天采石场(矿)和省属以下露天矿山及其尾矿库、省属以下采掘施工企业和地质勘探项目,以及设有尾矿库的其他非矿山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委托至设区市安监部门

5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审批

保留省政府或省级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省属和中央驻赣企业、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一类)、监控化学品、跨设区市、投资额4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许可;其余项目的许可委托至设区市安监部门审批

6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除省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进出口企业、烟花爆竹原材料批发企业之外,烟花爆竹成品批发企业许可委托设区市安监部门

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省属和中央驻赣单位使用一般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1-9人)许可委托至设区市安监部门(待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相关规章后再予实施)

8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

省属以下露天矿山和省属以下露天采石场(矿)及其尾矿库、省属以下采掘施工企业和地质勘探项目、以及设有尾矿库的其他非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委托设区市安监部门

9

非药品类(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委托设区市安监部门许可

 

二、委托至县级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B类)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砖瓦粘土场(矿)、采砂场(矿)的安全生产许可委托至县级安监部门

2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

砖瓦粘土场(矿)和采砂场(矿)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委托至县级安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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