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地方安监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本级机构并组织好所辖县级安监机构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对信息没有变动的,也请按“保存”,以确保统计数据日期是最新的;对新增机构的,请将有关机构编制文件传真至上一级安监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于2010年1月5日前完成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联系人:金允凡 电话:0791-5257027
传真:0791-5257029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